信息价值论的应用——兼谈职工为什么有权分享利润(续)
2018-10-29 01: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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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凡

   从图1可知:第1量级:信息量最大,可称为精确投资信息,对市场信息量的大小起关键作用;第2量级:信息量较大,可称为概略经营信息,对市场信息量的大小起重要作用;第3量级:信息量较小,可称为主加工信息,对市场信息量大小起基础作用;第4量级:信息量最小,可称为附助加工信息,对市场信息量大小起补充作用。与这4个量级对应的企业成员分别是投资人、经营人(包括技术专家),一线职工、辅助职工。

        显然,各成员的信息量级地位为各主体分享利润的比例提供了客观基础。但是,由于各行业、各企业的信息量级结构存在很大差异,所以,资本与职工分享利润的比例应依据各行业、各企业的信息量级结构在实践中具体确定。从社会整体来看,这个分享比例是可以大致确定的,并应随着社会信息量级结构的变化而调整[ 投资信息量与利润的关系可由一个企业在建立时有较强获利能力,然后随时间的进程而减弱获利能力的情况来看出。在这个进程中加工信息效能变化是不大的,但投资信息的效能衰减是明显的。]。
       这里应注意:从时间维度看,一个企业中的主体(投资人和职工)个人所处的信息量级位置不是绝对固定的,而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变化的。一个投资家(资本家)在企业创业期可以处在第1量级,但是在其后时间里,其可能不再具有提供第2量级的能力;一个职工在企业创业期可以处在第4量级,但是在其后时间里,其可能会成为具有第2量级的能力。由此,他们对聚合剩余信息价值的分配也应该是变化的。这也就是说:在很多情况下,尽管具有较高信息量级,居于聚合主动地位的“投资信息”一般在企业成长的初始阶段依据其“创始信息源价值”会分享较大的部分,但是,随着企业的加大和各类职工的加工信息的增长,“创始信息源价值”在企业聚合价值总量中的相对比重将逐步下降,加工信息提供者对利润的的分享将逐渐获得较大的部分,否则,企业将发生相对的甚至是严重的分配失衡,从而使企业增长逐渐失去新的“主动信息源价值”[ 这个规律的作用也许就是西方企业制度逐步走上高管股权激励、员工期权激励的压迫力。]。
        根据信息量级来分配利润是有可能出现极少数人占有最大利润比例的情况的(有些马克思经济学家可能会批判我们的论点在维护资本“剥削”和两极分化),但这种情况是社会信息量级客观结构的反映,它是小概率信息创造人占有自己的剩余而不是极少数人占有其他大多数人的信息剩余的情况[ 正如毛泽东主席个人用“毛泽东思想”来标记其个人思想劳动成果的行为并不是占有了所谓的“集体创造‘毛泽东思想'的劳动”一样。];它与单纯依据资本所有权来占有其他人(如职工)信息剩余的“利润”有本质的不同的。
       依据信息量级结构发生的这种剩余信息价值分配,第一不是资本占有全部利润的结果;第二不是资本任意扩大利润占有比例的结果。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判定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如果要改变这种情况,那就应扩大投资信息占有的群体,即普遍提高职工掌握投资信息生产资料,提高投资信息产出能力的概率。提供投资信息的人口愈多,这个信息所获得的利润比例就愈小,利润的分配也就愈平均化,由利润分配造成的贫富差距就愈小。由此,社会经济全信息获取、应用、创造的公开化、公平化就是一个社会经济促进分配均衡的基本手段。这个道理已由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程度与其获利分布变化的相关趋势所证明[ 股票市场的信息公正度与利润平均化是有正相关系的,信息公正也就是信息获取概率相等。]。
         无论职工分享利润的比例多么小,我们必须承认:这个比例是应该存在的。而且我们还会做出“职工分享利润的比例是随着加工信息的相对增长而提高的”推论。
        以职工分享利润的比例较难确定或“从没有确定过”来否认职工有权分享利润的论点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否认职工有权分享利润的论点实际上不过是经济学家还不懂得现代数学理论和信息学客观规律的表现。


五 职工以何种形式分享利润

         既然职工有权分享利润,那么,职工应以什么形式分享利润呢?职工是不是应以“入股”的形式分享利润呢[ 经济学里曾有一种“分享经济”理论。但它更倾向于“雇员持股计划”。这种形式仍保留着依资本占有利润的逻辑色彩。在中国的改革中,也有一种发展“社团经济”的主张,这种主张虽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也没有跳出资本与利润的关系,所以,我们讲的职工参与利润分配既不是少数职工期权化的“雇员持股计划”也不是“社团经济”。]?

         首先,因为职工必须承认来自资本的投资信息也是获取利润的客观内容,所以,职工并不需要用废除资本所有制的形式来实现利润分享(既使在国营企业里,职工也不能否认国家依“投资信息价值”来分享利润)。
        其次,因为职工的聚合信息剩余形成过程是以提供企业加工信息,提供凝结着聚合信息剩余的产品劳动形成的,所以,职工不需要象资本方一样“入股”而以“股金红利”的形式来分享利润(在我们的分析中,资本也不是以入股形式作为分配手段,而是以股金中所包含的投资信息量作为获取利润的手段)。
          再次,因为“利润”这一范畴在我们的研究中是以初次分配范畴存在的,所以,职工对利润的分享也不指依靠政府税收的形式来达到(税收至多可以成为不同企业的职工间分享利润的手段)。
         职工到底以何种形式分享利润呢?
         职工必须以集体性主体形式和直接的权力主体形式来分享利润(合称“职工集体利润直接分配权”)。这是由一个企业的职工总是以其全体的加工信息的总和来参与利润创造这一客观内容决定的。
        职工的集体利润直接分配权行使人是工会。工会是职工的非股份化的集合人格权主体[ “工会”这个社团实际上应该类似农民的“农村集体法人”。](其实工会本身就是信息集合的体现,但是,这个信息不是生产性聚合信息),是企业职工生产性聚合信息的代表人。所以,职工分享利润的形式就是企业各方对“工会利得”(或称“工会红利”)的创造与确定。
          在一个承认企业利润——企业聚合信息剩余来源于投资信息和加工信息之交(∩)的企业里,工会作为职工的生产性聚合信息的代表人有权向董事会派出董事;有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决定;有权否决对职工应得聚合信息剩余——利润不合理分配方案。工会为职工争取得到的分配利润应依据在职工在信息价值聚合过程中的贡献比例进行职工个人化和共同福利化分配[ 工会提出的职工利润分享方案并不是离开企业总利润分配计划的独立的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上它是企业总利润分配方案中的一部分。它的确定原则与企业总利润分配原则与企业的关系原则是一致的。它应以不损害企业扩大生产、抗风险能力、不影响投资信息应得利润的正常实现为基本原则。]。
          工会不以“员工持股计划”来作为依据而参与利润分享不等于工会可以随意决定分配比例——不等于工会提出的分享比例没有客观标准。换句话说:“职工在信息价值聚合过程中的贡献比例”如何计算呢?不错。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尽管在本文中,我们还不能明确给出计算利润分享比例的公式,但我们相信,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应用信息学方法研究经济问题的深入,这个公式是一定会被提出的(这里我们欢迎其他研究者为此努力)[ 实际上,计算科技成果创新劳动、经营创新劳动的股权价值方法已经获得了应用。期权定价公式所包含的一些因素和关系是可以推广的每一个职工劳动上的。也许将来的某一天会有人发明一个如爱因斯坦相对论公式一样的“劳动剩余计算通用公式”。用这个公式可以对所有的劳动者(也包括投资信息人)进行其个人劳动剩余率(量)的计算。一个劳动者在劳动一段时间后可以通过这个公式计算出自己的劳动是否创造了劳动剩余——属于自己的“利润”。由此,全球劳动剩余分享制就有了计量的基础——模糊计量也是计量。]。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工会的全国性组织应对一个国家的宏观职工利润分享比例有一个大致的要求,在负责进行全国生产劳动剩余分配的国家机构中有一个相应的发言权、投票权,从而努力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职工占有其劳动剩余价值的要求。例如:可通过推动立法的活动来争取《利润分享法》或《职工福利法》的设立。
          经济上的合理利益必须有法律上的权利来保障!
        “实现利润分享”——这就是历史对工会提出的新任务。

六 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


             对职工而言,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在于:

           首先它使职工摆脱了资本家依资本所有权对其进行的剥削而获得了真正的分配平等地位;其次,它可以提高职工收入,特别是提高职工的相对收入(这是提高工资所达不到的);再次,它还会逐渐地使社会实现劳动利润化(或称劳动虚拟产权化),从而使职工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获得更广泛的解放。
          对资本而言: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在于:
          第一,可以减少企业的有形和无形的成本,从而提高效益,扩大利润总量。这是由于当职工参与了利润分享之后,职工与资本的利益共同性获得增大,这必促使职工关注成本的节约和利润的增加。
         第二,可以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由于职工参与了利润分享,因而也就对亏损承担了责任,即企业在亏损时就会比较容易地获得工会的支持,工会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也就会成为一件有积极性物质利益基础的事情。
          第三,可以使企业、资本人向政府提出合理减免相应税收的要求,使税收对企业的影响更趋优化。
         第四,可以增大资本人的生活安宁与和谐[ 1990年代以来,民营企业家遇难事件激增,这个现象与1980年代“富人”所遇的社会环境相差很大,其原因之一在于资本致富与劳动致富的矛盾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这里当然有分配理论落后的原因。]。这是由于:职工分享利润可以使劳资双方在利益增量上协调起来,减少相互对立的程度。
         第五,可使资本人获得道德与政治上的解放。众所周知“剥削者”的政治帽子,一直是职工在政治上、道德上拒绝资本人的理由,而这种理由在马克思经济学和我们所揭示的劳资关系中具有充分客观理由。不过在我们看来,资本对职工的剥削不是因为他占有了利润,而是因为他除去获得了自己的利润之外,还占有了工人应该得到的利润。所以,如果资本改变其按财产所有权占有利润的行为,而与职工一样按投资信息的聚合效能来占有利润,那么,资本就不再具有占有应属于职工的利润的性质,因而也就客观地而不是由某些“猫论”去人为地摘去“剥削者”的帽子,与职工具有了同样的政治地位和道德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利润分享也是一场革命,是一场资本的自我革命,是由“按资分配”向“按息(信息)分配”的进步(职工当然也会从“按劳分配”向“按息分配”转变)。这个进步恰是与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是一致的。
        对社会而言,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在于:
           它是社会福利制度进步的内容之一。因为职工分享利润是用“工会—企业”内部化的职工直接福利体系取代“企业—政府—职工”外部化的职工间接福利体系。这个转变必然会节约一定的外部成本从而提高职工福利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这一点已被发达国家的福利体制改革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揭示。
          对政府而言,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在于:
           它可以减轻劳资矛盾对政府的压力。职工分享利润可以提高职工的相对收入水平,从而使资本与劳动这两大群体的收入差距缩小,并相对扩大中间收入群体。这个结果当然会使社会冲突程度趋缓,从而使政府的压力减轻。同时,由于职工是在初次分配中与资本一样获得了其劳动剩余,这就为政府的二次分配提供了更多的公正性经济保障。
         对中国社会理论道德而言,职工分享利润的意义在于:
         它使“革命理论”从生产资料共产化和市场经济的对立中解脱出来,使主张“资本至上”的精英们从资本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对立中解脱出来。而这些解脱正是中国进行新的人民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前提和道德前提。只有在满足大多数人对其生产劳动剩余占有的理论指导和道德基础上,才能有大多数人——劳动大众的自尊、自豪和自足的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创造。这个理论显然不是“满足大多数人对权力进行革命的理论指导和道德基础”所具备的。
        综上所述,实现职工分享利润是一个使中国人民——包括职工和资本人及其他人民群体达到新的经济平等和经济大团结;达到既有收入差距,又有收入均衡;既有劳动创造,又有资本创造的社会制度目标;达到人民之间的政治平等、道德平等的再解放运动。
            这就是我们的历史任务。
           没有职工分享利润,中国就会从传统(平均)社会主义滑入资本主义。


七 劳动相对收入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这个问题需要大量的数据研究,但由于写作条件限制,作者未能进行这方面的研究(特别是数量方面的研究),所以,提请读者加强独立判断。不过有学者指出90年代以来的中国经济增长存在“资本深化过度”的问题(见《财经》2001年11月号第52页)。]

         劳动相对收入问题一直被主流经济学所忽视,但它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却并不因这种忽视而不存在。
          1980年代以前,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中国的职工劳动相对收入水平主要是职工与干部收入相比的水平[ 由于其和农民没有资产相关性,故这里不做研究——尽管相比起来其水平较高。](这里将这两个群体进行比较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干部是作为生产资料直接控制人群体,职工是作为生产资料使用人群体而都与生产资料——或者称“资金”有生产聚合关系的群体)。当时的局处级干部约月工资100-200余元(该群体为企业的直接管理者),八级工工资100余元,一级工20余元。故当时的职工劳动相对收入水平是比较高的。因此,那时的宏观经济问题主要表现为“人民购买力旺盛”和“供给短缺”的问题。
         198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最终形成了私营经济占绝大部分劳动就业份额的市场经济。在这个历史时期,企业家群体逐渐出现,职工劳动相对收入具有了新的比较群体。这样,社会总需求就开始受政府群体、职工群体、企业家群体这三个群体收入水平的决定。而随着这三个群体收入差距的加大,“总供给过剩”而“总需求不足”的宏观经济严重失衡现象也开始出现了。其特别表现在1990年代中后期全国3000万职工下岗造成的职工相对收入水平直线下降使得中国经济大约5年处在总需求(特别是社会消费品需求)不足之中。既使在朱镕基政府出台了空前的财政刺激(大规模基础建设)之后仍然不见改变。
             有些经济学家将这种政府调控总需求“失灵”的现象归为政府投资的效率问题,但实际上,政府投资效率不过是总需求变化的间接因素。我们认为:自下岗潮之后,这些年发生的总需求持续不足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这些年没有认真关注劳动相对收入不足的问题(数亿民工工资拖欠就是表现之一)。政府这些年的“拉动”政策主要是扩大政府开支,增加大工程、提高政府人员收入(所有的政府实行的“涨工资”政策都只对政府人员有实际作用,对私营企业职工基本没有实际作用)、刺激资本阶层消费、刺激资本收入增长的内容;改革也都是以不断地“剥离”国企员工、培养“大股东”为基本导向;而扩大“两个保障”也只是对劳动绝对收入最低水平的维持而不可能增加劳动的相对消费力。在这种政策内容背景下,再加上对腐败惩治不力,使得巨大社会利润被转移出境,结果就必然发生总需求增长只靠资本高档需求和房价地产升值支持而缺乏劳动需求增长支持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总需求增长乏力就是必然的了。同时,由于职工相对收入增长赶不上社会消费成本相对增长,职工为维持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主要表现在住房、教育、医疗平均消费水平),其就不得不以房奴或病奴向信贷资本(包括民间借贷)寻求支撑。这个现象又反向刺激官私金融消费信贷膨胀,进而推动整个宏观经济过度消费信贷化。
             劳动相对收入还影响着总需求结构。劳动相对收入严重不足必使社会中、低层需求不足产生。由此,这就必然导致社会中、低层生活消费品供给不足。这些年,中国总需求结构已发生了高层需求过重的问题:高尔夫遍地、“高价公路”、高档宾馆、高档别墅、高级剧院、高价足球、高价演出、高价处方、过度医疗、高价学历,甚至高价月饼等都是这个问题的表现。而同时,以提供低层供给为主的农村经济就会发生相对萎缩,甚至绝对萎缩的现象;以中低层消费为主的公共水电气设施、公共交通、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教育、公共环境、公共文化供给也就自然会发生投资相对不足。这一点甚至表现在中低层社会服务事业——如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上。供给结构过于倾向高档化必然会破坏经济结构效益和经济发展均衡性的。而这又必然反过来影响社会总收入,特别是劳动收入的增长,并使它们趋于停滞或下降,从而加大经济总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在这方面,发达国家是有过教训的:
            20世纪初,全球资本进入了垄断时代,这使利润集中化加速,从而使劳动相对收入出现增长停滞和下降,这个各国国内普遍出现的总需求不足和总供给结构高档化,最终演变成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这个事实促使西方经济学开始否定“资本自动创造需求”的“凯恩斯革命”,转为提倡政府对社会中低收入人群消费需求的“创造”和“供给”,并逐渐把这种“创造”和“供给”发展为国民福利制度,从而提高了劳动相对收入水平[ “1929年,美国收入最高的0.01%的人,其收入的70%来自于他们拥有的资本——红利、利息、租金等,他们是懒惰的富人。到1998年,收入最高的0.01%的人,其收入的80%的收入来自工资和创业收入,只有20%来自资本。”(引自《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拉古拉迈.拉詹、路乃吉.津加莱斯 著 中文版第66页)],使经济的总需求和总供给结构发生了改变,达到了高、中、低需求比例的合理化,从而使整个宏观经济运行进入了比较稳定的以“微调”为主而不再以制度革命进行调整的“和谐”时代。
以上情况表明,建立劳动与资本的相对收入均衡发展社会经济制度与机制是完全必要的。在当前,提高劳动相对收入正是解决中国经济总需求不足、需求结构高档化的关键手段和必经之路。由此,我们不但要争取合理的、“足额的”、不被拖欠的工资能在全社会实现,而且必须建立职工分享利润的制度。
           无论把将来的道路称为什么主义,职工分享利润是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
           它也是人类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为,以生产资料占有来获取他人的劳动剩余从来就不是通向自由的大道。
                                                                                                                                                  (2005.10于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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